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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城寻人合作社 关于公布寻人启事联合发布办法(试行)的通知
为了进一步扩大寻人信息网络发布范围,切实提高寻人、寻亲服务水平,经研究,决定在本会成员网站之间开展寻人启事信息联合优惠发布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收费标准: 失踪者家庭确定在本会成员网站中发布启事,(1)如只选择1个成员网站单独发布启事的,按照所选网站现行收费标准(具体附后)的全额收费;(2)凡选择2个(含)以上网站同时联合发布的,按照所选网站现行收费标准总额80%的优惠价格进行收费;(3)如果所选网站为4个站,联发优惠价格限额为1000元/人/年(限额优惠活动时间暂订2008年6月30日截止)。
二、办理步骤: (1)选站:失踪者家人在本会所有成员网站中选择好自己的启事拟发网站; (2)登记:在所选拟发网站中的任意1站进行资料和照片登记并交纳费用; (3)发布:和该登记站取得联系,核对资料,确定启事发布时间等有关事宜; (4)检查:失踪者家人经常上网查看启事发布情况;
三、其他说明: (1)除启事发布外,各成员网站承诺的随启事发布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不変。因各成员网站随启事发布所提供的相关服务可能不同,失踪者家人应事先查看有关网站,了解他们各自提供的服务项目; (2)失踪者家人只需在其中1个网站登记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即可,不需要分别重复登记。 (3)启事一经发布即不得撤销。如果确需撤销的,未到期费用不退; (4)已经享受本会其他优惠服务的启事不再享受本项优惠(详细内容另行制定);
四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 附:各成员网站现行寻人启事发布基本收费标准:
寻人启事网站:480元/人/年; 联合寻人网:480元/人/年; 失而复得网:400元/人/年; 自由搜人网:300元/人/年; 
千城寻人合作社 二○○八年四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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